《你的國安法好臭!我的國安法真香!》
「對於香港國安法通過,感到非常失望,我們不會坐視民主自由人權在香港倒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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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歡迎港黑青們來體驗充滿台灣價值的國安法!明定聚眾暴力為糾彈事項!很香的唷!」
#我本想大聲斥責但國安法實在太香了
#有民主真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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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港版國安法」通過 蔡英文:不會坐視民主、自由、人權在香港倒退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21127/4597261
《國家安全法》三讀通過條文中增訂,人民不得為香港、澳門、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,發起、贊助、主持、操縱、指揮或發展組織;也增訂不得刺探、收集、交付或傳遞公務上應秘密的「電磁紀錄」。
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120990
黨主席違《國安法》 情節重大可解散政黨
針對部分政黨成員涉有侵害國家法益或聚眾實施暴力情事,危及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,新增對於政黨組織運作等決策具有實質影響力的黨職人員,例如黨主席、中常委等,若違反《國家安全法》或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等,經判刑確定且情節重大者,得廢止其政黨備案。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headline/20200828/Y5HOUHKFNNCJXIJWWREUJ72Z3M/